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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X Awards 2007 –亞洲動漫創意競賽

ANIMAX 東南亞、菲律賓、印度、香港及台灣參賽區

比賽規則

參賽方法:大賽由新加坡時間2007年3月22日上午12時開始,截至新加坡時間2007年5月31日晚上11時59分為止。參賽者必須於2007年5月31日晚上11時59分前把參賽的劇本、小說或漫畫繪圖(以下一律統稱“參賽作品”)交到主辦方,方可享參賽資格,有機會贏得至高榮譽大賞,包括把其參賽作品製成一套30至40分鐘的動畫,並獨享2百萬日元(約US$18,000)的現金獎。

至高榮譽大賞甄選方法:大賞的甄選過程將會於東京時間2007年8月31日(留意日期改動)上午10時左右,在日本東京ANIMAX公司中進行,屆時大會的評審團將會從來自泛亞各參賽區的最終12份候選入圍作品中,選出1名至高榮譽大賞的得主及2名候補得獎者。評審團就比賽各有關事項擁有最終決定權,並對該等事項具有約束力。

至高榮譽大賞獎品:至高榮譽大賞得獎者的參賽作品將會由日本的A-1 Pictures公司負責製作成一套30分鐘的動畫,而得獎者更可贏取2百萬日元(約US$18,000)的現金獎。

候選入圍作品甄選方法:候選入圍作品的甄選過程將會於新加坡時間2007年7月23日上午10時左右,在新加坡ANIMAX公司中進行,屆時大會的評審團將會從以下各參賽區:東南亞、菲律賓、印度、香港及台灣,各選1名候選入圍作品,即總計合共5名。東南亞賽區範圍包括以下國家: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評審團就比賽各有關事項所作的一切決定均屬最終決定評審團就比賽各有關事項擁有最終決定權,並對該等事項具有約束力。

候選入圍作品獎品:每名候選入圍作品的得獎者除可獲US$2000現金獎外,更可代表其賽區進入最終的評選,競逐至高榮譽大賞。

網上投票:2007年7月30日至8月20日期間,登入www.animaxawards.com參與投票,從來自泛亞各參賽區的最終12份候選入圍作品(包括6份來自日本及1分來自韓國)中,選出自己最喜愛的作品。得到最多觀眾選票的作品得獎者可獲一個精美紀念獎牌(價值約US$50)。如有兩個或以上的作品得到相同的最多選票,則會以抽籤形式決定得勝作品。抽籤過程將會於洛杉磯時間2007年8月24日上午10時左右,在洛杉磯ANIMAX公司中進行。評審團就比賽各有關事項擁有最終決定權,並對該等事項具有約束力。

網上投票的獎品:所有參與網上投票的人士都可參加幸運抽獎,有機會贏取ANIMAX精美購物袋(價值約US$50),名額50個。抽獎將於洛杉磯時間2007年8月24日上午10時左右,在洛杉磯ANIMAX公司中進行。

參賽資格及條款:

1. 參賽者必須是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菲律賓、印度、香港或台灣的公民或合法居民。

2. 參賽年齡不限。18歲以下的參賽者必須獲得家長或合法’監護人’ (以下統稱’監護人’)的准許方可參加比賽。有關參賽者的監護人亦必須與參賽者一同簽署所有參賽的協議文件。

3. 所有合資格的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及未經公開發表及/或製成動畫,亦不能參與過其他比賽。

4. ANIMAX及其代理商、分行和宣傳單位的員工(及各自的直系親屬)均不可參與是次比賽,而ANIMAX各分部、子公司和附屬公司及任何與是次比賽有關的工作人員亦不得參加是次比賽。

5. CPT Holding Inc.的分部 ─ SPE Networks – Asia and Sony Pictures Television International及其廣告代理、公關顧問公司的員工(及各自的直系親屬)和任何與是次比賽有關的工作單位均不可參加是次比賽。

6. 參賽者或任何單位因參與是次比賽,或因任何相關行為或遺漏事項而引致任何性質的損失或損害,CPT Holding Inc.的分部 ─ SPE Networks – Asia and Sony Pictures Television International及其母公司、附屬公司、子公司、代理、董事、高級職員或僱員一律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7. ANIMAX乃是次比賽的唯一主辦方。

8. 每位參賽者可提交作品數目不限。

9. 假如得獎的參賽作品是以團體名義提交,不論該得獎團體有多少組員,代表該得獎團體的參賽者亦只可獲頒一份獎品。

10. 參賽毋須付款,唯參賽者需自行負擔所有參賽費用,包括稅項。

11. 對於因電話線路、系統、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郵政或其他送遞服務的問題而導致參賽作品遺失,或因郵寄延誤、電話或網絡的故障、服務中斷、傳送失敗或負荷過重無法使用等問題,導致作品未能及時提交參賽(包括遺失、被盜、誤寄、誤存或郵費欠資,ANIMAX及其代理、子公司及/或代表人士概不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所有參賽作品如難以辨識、不正確、不完整、已損毁、殘缺、 被竄改、偽造、機械性複製、異常或違反本比賽規則,一律視為無效。

12. 參賽者參加是次比賽,即同意遵守本比賽規則及接受ANIMAX的決定約束,包括對此比賽規則的任何定義解釋。

13. 大會將以電話或電郵通知每位得獎者。得獎者於首次接到ANIMAX的電話或電郵通知後,必須即時或收到通知後計起的三個工作天內(日期以較先者為準) ,回覆及確認接受獎項事宜。除因當地法律允許延期或得到ANIMAX的酌情處理, 如ANIMAX於首次或發出通知後計起的三個工作天內(日期以較先者為準),未能收到得獎者的回覆,則有關人士的得獎資格將被取消。如得獎者因此或其他問題被取消資格,例如不合參賽資格或違反比賽規則,則由第一名候補得獎者補上,如此類推,直至所有獎項各有得主。如有獎項懸空,ANIMAX將會按照首次甄選程序進行第二次評選。ANIMAX及其代理、子公司及/或代表人士將盡全力聯絡各得獎者,但不會就三天通知期內未能透過電話、電郵或平郵方式與得獎者取得聯繫而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得獎者必須得到ANIMAX確認得獎資格方為有效。ANIMAX就是次比賽的所有事宜作出的決定均為最終及不可撤銷。

14. 上述所列獎品由ANIMAX及大會贊助商負責。其他單位,包括但不限於,Sony Corporation、 Sony Corporation of America、Sony Pictures Entertainment Inc.、CPT Holdings, Inc. 及其相關的附屬公司、子公司、僱員、代理和分行一律毋須為有關獎品負責。

15. ANIMAX有權不選出至高榮譽大賞得主,並擁有絕對的酌情權選擇與A-1 Pictures以外的製作公司合作。

16. ANIMAX及大會贊助商只會對獎品本身負責,其他所有費用包括參賽使用的額外軟件、工具、代替品或升級費、雜費和稅項等一律由得獎者承擔。

17. 獎品不可轉讓、轉售、或替換。得獎者必須親自領取獎品,而不能由其他人士代領。如得獎者年齡未滿18歲,則可由其監護人代領。得獎者或監護人必須出示有關通知証明方可領取獎品。

18. 作為接受頒發獎品的條件,得獎者必須:

    a) 把其得獎作品的參賽材料的所有權利、擁有權和權益,包括版權和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全部轉讓至ANIMAX名下,確保ANIMAX可採用電子或任何形式(包括已知的或日後才決定的)在任何媒體(包括已知的或日後才決定的),有權使用、改編、翻譯、發佈及利用該等或部份材料;及

    b) 免除從參賽作品材料中可享有或可能享有的所有道德權利;及

    c) 免除於正式接收獎品日期前,就任何因侵害他人版權而引致損害及賠償的申訴權利;及

    d) 除法律禁止外,准許ANIMAX有權對得獎者進行拍攝、錄影或描繪肖像,以及在世界各地使用可能有其肖像出現的照片、錄音、圖像及/或影片片段(包括在電影、電台、電視和平面媒體公開展示得獎者的肖像) ,以進行廣告及推廣宣傳之用,而毋須作出補償。

    e) 准許ANIMAX使用其姓名、聲音、圖片及其參賽作品的內容;及

    f) 所有得獎者年齡如未滿18歲,必須與其監護人一同簽署一系列的ANIMAX指定表格,表明其接受以上各項條款。

19. 除法律禁止或限制外,參賽者就因是次比賽、頒獎程序及獎品的使用、誤用或擁有而引致的任何責任,包括人身傷害,免除ANIMAX及其分部、子公司、附屬公司、董事、高級職員、僱員、代理、包括但不限於Sony Corporation、 Sony Corporation of America、Sony Pictures Entertainment Inc.、CPT Holdings, Inc.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子公司、僱員、代理及分行,以至是次比賽贊助商和所有參與統籌和執行是次比賽的各單位的任何和所有責任。

20. 至高榮譽大賞得獎者除須遵守上述第18項的條款外,每個取得至高榮譽大獎的得獎者在獲頒獎項時亦必須簽署一份由ANIMAX提供的免除賠償和索償表格及受其條款約束,以免除ANIMAX的所有責任,除非該免除是受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或限制;以及一份轉讓協議賦予ANIMAX一切與參賽作品及其材料有關的權利、權益和擁有權、及與參賽材料相關或由其衍生其他作品的所有權利,包括可採用電子或任何形式(包括已知的或日後才決定的)在任何媒體(包括已知的或日後才決定的)使用、改編、翻譯、發佈及利用該等或部份材料的權利。如至高榮譽大獎的得獎者年齡未滿18歲,則該得獎者和其監護人須一同簽署一份由ANIMAX提供的免除賠償和索償表格及受其條款約束,以免除ANIMAX的所有責任,除非該免除是受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或限制;以及一份轉讓協議賦予ANIMAX一切與參賽作品及其材料有關的權利、權益和擁有權、及與參賽材料相關或由其衍生其他作品的所有權利,包括可採用電子或任何形式(包括已知的或日後才決定的)在任何媒體(包括已知的或日後才決定的)使用、改編、翻譯、發佈及利用該等或部份材料的權利。如未能按ANIMAX的要求完成及簽署任何文件,其獲獎資格有可能被取消,及由ANIMAX另選候補得獎者以取替獲獎。

21. 是次比賽受所有有關國家及當地法律的管轄,凡是法律禁止進行,是次比賽即屬無效。

22. 如對是次比賽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歡迎郵寄至以下地址與我們聯絡:
SPE Networks - Asia Pte. Ltd.
3 Tampines Central 1, #02-01/05 Abacus Plaza
Singapore 529540

23. 如有爭議,一切規則或條款以英文版本為準。